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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力图全面、系统和深入地阐述我国禁毒法的基本概念、基本规定、基本原理;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禁毒立法的历史演变及特点;阐述禁毒工作的方针、工作运行机制;阐述禁毒工作中的专门机构、社会组织;阐述禁毒宣传与教育;阐述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措施;阐述吸毒违法行为的现状、特点及管控;阐述社区戒毒、自愿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四种戒毒措施的主要内容及其衔接;阐述毒品犯罪与刑法、刑诉法的适用问题;阐述禁毒国际合作,等等。
基于树立禁毒世界眼光的深刻观念,本书也对欧美主要国家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禁毒立法做了较全面的介绍。既以禁毒法典规定的体系结构为红线展开,又照顾到法典以外的禁毒法体系;既注意吸收禁毒法理论*研究成果,又突出禁毒法的应用品质。
同时,本书收集国外研究资料是*手的,这些构成了本教材的写作特点。
书籍目录:
章禁毒法概说1
节禁毒法的概念、特点及体系1
第二节禁毒法制定的目的及根据7
第三节禁毒法的调整对象及功能9
第四节禁毒法的适用范围14
第二章世界各国禁毒立法概述18
节欧美国家禁毒立法的历史演进及特征18
第二节中国港澳台地区禁毒立法的历史演进及特征32
第三节中国大陆禁毒立法的历史演进及特征39
第三章禁毒工作方针与禁毒工作机制49
节禁毒工作方针49
第二节禁毒工作机制51
第四章禁毒工作中的专门机构、社会组织57
节禁毒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57
第二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59
第三节其他专门机构64
第五节禁毒工作中的社会组织68
第五章禁毒法律责任74
节法律责任的概念、特征及其构成要件74
第二节禁毒法律责任的分类和种类76
第三节禁毒法律责任的适用原则80
第四节禁毒法律责任的免除82
第六章禁毒宣传教育84
节禁毒宣传教育概述84
第二节禁毒教育的工作体系89
第三节禁毒宣传教育的主体与对象94
第四节禁毒宣传教育的任务和模式100
第七章国家对毒品的管制108
节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制108
第二节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121
第三节国家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管制139
第八章吸毒违法行为及防控148
节世界吸毒情况概览148
第二节吸毒行为的性质及危害150
第三节中国吸毒行为的现状、特点154
第四节吸毒成瘾认定156
第五节我国吸毒行为的原因分析158
第六节我国对吸毒行为的防治165
第七节对吸毒者的处罚169
第九章戒毒措施170
节戒毒措施概述170
第二节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戒毒模式174
第三节中国戒毒工作的原则181
第四节自愿戒毒与戒毒药物维持治疗184
第五节社区戒毒189
第六节强制隔离戒毒194
第七节社区康复210
第八节各戒毒模式之间的衔接214
第九节行为主体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217
第十节戒毒方法及诊断评估222
第十章毒品犯罪与刑法适用232
节毒品犯罪概述232
第二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234
第三节其他毒品犯罪245
第十一章毒品犯罪与刑事诉讼法的适用255
节毒品犯罪案件的立案和侦查255
第二节毒品的提取、扣押、称量、取样、送检程序272
第三节毒品的检验与鉴定279
第四节毒品犯罪案件证据的收集与审查判断283
第十二章禁毒国际合作291
节禁毒国际体制的形成与禁毒国际合作的开展291
第二节禁毒国际合作的基本原则301
第三节禁毒国际合作的基本内容305
第四节禁毒国际合作中涉案财物的处理322
作者介绍:
黄开诚
武汉大学法学博士,澳门大学犯罪学博士后,亚洲药物滥用研究学会(AASAR)理事长,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重庆市禁毒条例》法律顾问。
主要研究方向为禁毒法基础理论、中国毒品犯罪与刑事司法、中外毒品犯罪比较等。主持并完成 “亚太地区涉海洛因犯罪威胁评估”等重大科研项目,在国际著名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参与策划、编写了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新禁毒全书》(共七卷)。
曾任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UNODC)亚太中心顾问、亚洲犯罪学会(ACS)监事会副主席。长期担任西南政法大学毒品犯罪与对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李德
亚洲药物滥用研究学会会长,澳门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同时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禁毒委员会委员,国际著名药物滥用研究期刊《毒品问题期刊》副主编。
主持过众多与青少年司法、药物滥用和刑事司法相关的由公共或者私人资金支持的项目,包括美国健康研究院、美国儿童和家庭管理局、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资助的研究项目,并在许多国际著名学术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产生了深远的国际影响。
出版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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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摘录:
第三章禁毒工作方针与禁毒工作机制
【学习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熟悉我国禁毒工作方针及其内涵;了解我国禁毒工作的机制及其运作。
节禁毒工作方针〖*2〗一、 我国的禁毒工作方针的提出与发展演变我国禁毒工作方针是指导我国禁毒工作发展的纲领、指引禁毒工作前进的方向和目标。我国禁毒工作方针有一个随着对禁毒工作认识不断深入而发展变化的过程。1991年6月,在次全国禁毒工作会议上,国家禁毒委员会提出了“禁吸、禁贩、禁种”三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禁毒工作方针,这一方针是在禁毒斗争中逐步形成的,是对当时我国禁毒工作经验的高度概括。1999年8月,国家禁毒委员会把三禁并举的禁毒方针调整并确定为“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使其更加适应我国同毒品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形势。2004年5月,在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国家禁毒委员会2004—2008年禁毒工作规划》中确定了全国禁毒工作要遵循“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四禁并举、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我国《禁毒法》在肯定这一方针的同时,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将“预防为主”放在首位,将综合治理提前,将“四禁”的顺序 作了调整。《禁毒法》第四条规定: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这一方针更加强调把提高全民识毒、拒毒、防毒意识作为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从而限度地减少新吸毒人员的滋生,程度地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禁毒工作;同时该方针强调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医疗、外交等多种手段治理毒品问题,推动禁毒工作从部门行动转变为政府行为和社会行为;并且强调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工作同步推进。总之,禁毒工作方针是符合我国禁毒工作的实际和毒品问题发展规律的。
二、 我国禁毒工作方针的内涵(一) 预防为主由于毒品具有的成瘾性特点,因此吸毒人员对毒品的稳定需求导致了毒品问题的蔓延及不断恶化。这样,减少对毒品的需求就是遏制毒品蔓延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和减少新滋生吸毒人员则是减少毒品需求的重要途径。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一直将戒毒工作作为禁毒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事实证明收效甚微,戒毒人员戒毒治疗后的复吸率居高不下。在这种背景下,必须转变工作理念,将预防工作放在禁毒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这就是说,坚持预防为主才是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
坚持预防为主,就是要按照《禁毒法》第二章的要求切实抓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即通过各种途径,介绍毒品知识,传播禁毒观念,宣传禁毒政策与法律,提高全民认知毒品、拒绝毒品、防范毒品的能力,鼓励公众参与禁毒斗争,从而构筑全社会防范毒品侵袭的有效防御体系。坚持预防为主,就是要按照《禁毒法》第三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好对毒品的管制工作,通过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严格管制,防止毒品流入非法渠道,从源头上减少毒品的生产和供应。坚持预防为主,就是要按照《禁毒法》第五章的要求,做好对外援助工作,支持有关国家实施毒品原植物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从种植根源上遏制、消灭毒品。
禁毒法第三章禁毒工作方针与禁毒工作机制(二) 综合治理
毒品问题之所以是世界难题,就是因为其发生、发展有着非常复杂的背景、原因,受各种错综复杂的因素影响。一方面,毒品问题的产生和发展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多种因素影响;另一方面,毒品问题往往与其他社会问题,如犯罪问题、黑社会问题、恐怖主义问题、民族问题、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甚至国家安全等问题等相互渗透、相互交织、相互作用。再加上毒品本身具有的成瘾性的特点,就使毒品问题变得十分复杂。因此,针对毒品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特点,做好禁毒工作,就必然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分析毒品问题发生的根源性原因,掌握毒品问题发展变化的内在规律,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分工合作,综合运用法律、政治、经济、行政、教育、文化等各种手段,对毒品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方针的层涵义,是指治理毒品问题的责任主体是综合性的。禁毒工作涉及的领域广泛,牵涉的部门多,这就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合作交流机制,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高效地开展禁毒工作。综合治理方针的第二层涵义是指对毒品问题综合治理的规则体系是多元化的。毒品问题复杂多面,在禁毒工作中,对不同领域、不同层面的毒品问题采取不同的处置规则是科学、合理的应对之策。如前所言,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禁毒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和《戒毒条例》等系统地应对、解决毒品问题的法律体系,为禁毒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综合治理方针的第三层涵义是指对毒品问题治理的手段是多元化的。针对吸毒问题蔓延的严峻趋势采取多途径、针对性、全民性、常态化的预防宣传教育,对易被滥用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于被利用来制毒的易制毒化学品采取生产、运输、经营、销售、进出口等严格的管制,对违法行为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对严重毒品犯罪给予严厉的刑事打击,对吸毒成瘾人员开展戒毒救治及康复回归等工作,运用教育、行政、法律等不同的手段解决毒品问题,这些手段不仅在各自制度框架内发挥效用,而且互相补充、互相配合,使禁毒工作实现有机统一。
综合治理是建立在中国传统的政治法律实践经验和当代中国法治实践基础上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模式。对此,我们应当在禁毒工作中坚持并加以完善和发展。
(三) “四禁”并举
“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即禁止种植毒品原植物、禁止制造毒品、禁止贩运毒品和禁止吸食毒品。“四禁并举”是指禁毒工作必须全面开展,“四禁”工作一起抓。当然,这种“并举”不是平均用力,分散兵力,而是从当时、当地的毒情出发,根据禁毒工作全局的需要采取适当的对策。坚持“四禁并举”,是我国政府对于毒品问题采取严肃认真对待、科学处置态度的具体体现。吸毒、贩毒、种毒、制毒这四种违法犯罪行为互有联系,相互刺激、互为因果,因此“四禁”工作也应当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禁种、禁制、禁贩是从源头上和流通渠道上加强对毒品的管制,从而有效地遏制毒品的泛滥;而禁吸则致力于减轻毒品危害,减少新增吸毒人员,压缩毒品市场。只有“四禁”并举,才能有效遏制毒品问题的发展,才能截断贩运、吸食、制造、种植之间的联系,忽视哪一个环节,都将为毒品的泛滥留下缺口,从而使禁毒工作功亏一篑。
第二节禁毒工作机制〖*2〗一、 我国禁毒工作机制的基本内涵《禁毒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这一工作机制,是我国长期以来禁毒工作实践不断探索的成果,是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总结。黄太云: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解读》,15页,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对这一工作机制的基本内涵应从如下几方面理解:
首先是政府统一领导。就是说,在所有的禁毒责任主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中,政府是责任主体,负领导之责。我国禁毒工作之所以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是因为禁毒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若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府的统一指挥、指引和协调,很多工作难以有效开展和落到实处。我国的禁毒历史表明,一个强有力的政府的统一领导,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禁毒工作取得全面胜利的可靠保障。
其次是有关部门各司其职。毒品问题涉及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工作、惩治毒品犯罪、戒毒康复工作、国际合作等领域,而每一领域禁毒工作的有效开展又牵涉到诸多管理部门。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各有关禁毒部门本身,需要结合禁毒工作的要求,依法调整、完善其禁毒职责,加强其禁毒工作队伍建设,明确其经费保障,细化和完善其禁毒业务工作;二是各有关禁毒部门之间在共同承担的禁毒职责上要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形成合力。
再次是社会广泛参与。既然毒品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那么,解决这一特殊社会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是要充分动员社会上各种有用资源和力量,共同关注并参与到禁毒工作中来,形成扎实的群众基础,汇聚成强大的禁毒力量,把禁毒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和彻底。
二、 我国禁毒工作机制的具体运作
(一) 成立国家禁毒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我国的禁毒工作以及
组织开展禁毒国际合作为适应我国禁毒形势的需要,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我国的禁毒工作,1990年11月23日,国务院第七十二次常务会议决定成立国家禁毒委员会。同年12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对外称国家禁毒委员会)的通知》颁布,国家禁毒委员会正式成立。1998年3月29日,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撤销,同年国务院批准公安部成立禁毒局,该局同时作为国家禁毒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国家禁毒委员会成立之初的职责有三项: “领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研究确定禁毒方面的重要政策和措施”;及至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国家禁毒委员会的职责除以上所列三项外,尚包括“对外负责禁毒国际合作,履行国际禁毒公约义务”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禁毒斗争”两项。进入二十一世纪头一个十年的中后期,根据我国禁毒形势的发展变化,我国政府对国家禁毒委员会的禁毒职责作了调整: “对内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对外则根据国务院的授权,负责组织开展禁毒国际合作,履行国际禁毒公约义务”。对此,我国2008年6月1日生效的《禁毒法》在其第五条和第五十四条以法律形式加以确定。《禁毒法》第五条款规定: 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第五十四条规定: 国家禁毒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组织开展禁毒国际合作,履行国际禁毒公约的义务。
(二) 成立地方各级禁毒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地方各级禁毒工作
国家禁毒委员会成立之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也先后相应地成立了省级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禁毒工作。同时,随着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国地(市、盟、州)、县(市、区、旗)中绝大多数地方政府都先后成立了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但是,应当注意,根据《禁毒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是“必须”而是“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是否设立,应当“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
(三) 制定禁毒工作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和提高禁毒工作水平,国家禁毒委员会根据《禁毒法》《公务员法》等法律和有关规定,结合禁毒工作的实际,研究制定了《禁毒工作责任制》,并于2014年9月22日印发国家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禁毒委员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禁毒委员会。《禁毒工作责任制》共分四章二十八个条文,章是“总则”,第二章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禁毒工作职责”,第三章是“各级禁毒委员会的禁毒工作职责”,第四章是“禁毒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综合以上四章内容,《禁毒工作责任制》的要点有以下七个方面:
1. 明确禁毒工作责任的内涵,禁毒工作责任人、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是谁以
及禁毒工作责任原则首先,明确禁毒工作责任的内涵。《禁毒工作责任制》第二条规定,禁毒工作责任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禁毒委员会、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及其禁毒工作责任人履行禁毒职责所应承担的责任。
其次,明确禁毒工作责任人、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是谁。《禁毒工作责任制》第三条规定,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禁毒工作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禁毒工作负总责。各级党委,政府分管禁毒工作的领导、禁毒委员会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禁毒工作负主要责任。各级禁毒委员会委员、其他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本系统履行禁毒职责的直接解责任人。
再次,《禁毒工作责任制》第四条规定,禁毒工作坚持责任与职能相适应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 明确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禁毒工作职责。
对此,《禁毒工作责任制》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予以规定。具体是: (1)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禁毒工作,应将禁毒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全面深化改革、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2)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应定期听取禁毒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禁毒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困难。被国家和省级禁毒委员会列为重点通报、重点整治的地(市、州、盟)和县(市、区、旗)党委或政府的主要领导任禁毒委员会主任。(3)关于队伍建设工作。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应建立与本地毒情形势和禁毒任务相适应、职能配置完善、岗位设置科学的禁毒机构队伍体系;应加强本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建设,配备与禁毒工作相适应的禁毒专业力量,加强公安禁毒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禁毒工作能力。(4)关于保障和考核工作。地方各级政府应根据禁毒工作需要,将禁毒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相关保障机制,切实加强经费管理,强化绩效考核,提高经费使用效益。(5)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还应鼓励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搭建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的平台,建立禁毒社会工作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健全社会化禁毒工作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6)乡镇、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建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参加的禁毒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相应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统筹安排工作经费,做好禁毒宣传教育、社区教育和社区康复、禁种铲种等工作。
3. 规定各级禁毒委员会的禁毒工作具体职责
《禁毒工作责任制》第十二条规定,各级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本行政区域禁毒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禁毒工作规划和禁毒工作措施、年度工作目标,明确奖惩措施,抓好责任落实; (2)宣传禁毒法律、法规、政策,并对禁毒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建立健全毒情监测评估、滥用预警和毒情通报机制,定期发布毒情形势和变化动态; (4)明确本级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解决禁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指导下级党委、政府、禁毒委员会落实本级党委、政府、禁毒委员会的禁毒工作意见,对禁毒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支持本级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履行禁毒工作职责; (6)贯彻落实上级禁毒委员会和本级党委、政府的禁毒工作部署,定期向上级禁毒委员会和本级党委、政府汇报禁毒工作。
4. 规定各级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的禁毒工作职责
《禁毒工作责任制》第十三条规定,各级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本行政区域禁毒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1)按照同级党委、政府和禁毒委员会确定的禁毒职责任务分工,将禁毒工作列入本单位、本系统整体工作规划,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2)落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禁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督促本系统下级部门开展禁毒工作; (3)确定责任领导,明确负责禁毒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安排专项经费,充实工作力量; (4)定期向本级禁毒委员会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禁毒工作; (5)各级禁毒委员会各工作小组牵头单位应切实履行小组牵头工作职责; (6)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毒职责。
5. 规定各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职责
《禁毒工作责任制》第十四条规定,各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承担本级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1)分析毒情形势,开展禁毒对策研究,拟定禁毒工作任务目标、禁毒工作措施和重大行动建议,提出禁毒工作具体问题和困难,提请本级党委、政府、禁毒委员会研究部署。(2)建立完善禁毒委员会各工作小组联席会议和相关办事制度,推动本级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禁毒工作。(3)落实禁毒督导考核制度,督促本级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和下级禁毒委员会完成工作任务。(4)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禁毒经费保障管理、效益评估制度,加强禁毒业务装备规划和建设,推进禁毒基础设施、科研和法制建设。(5)组织、协调、指导禁毒社会组织开展专业服务,鼓励支持志愿者队伍参与禁毒工作。(6)完成本级党委、政府和禁毒委员会部署的其他禁毒工作。
6. 确立禁毒工作中的考评和追究责任制度
其一,禁毒工作中的考评、责任追究制度由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级禁毒委员会建立。《禁毒工作责任制》第十六条规定,各级党委、政府应建立禁毒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将禁毒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毒品问题泛滥的,应追究禁毒工作责任。第十七条规定,各级禁毒委员会应建立禁毒考评体系和成员单位述职讲评制度,对禁毒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和情况通报。
其二,关于禁毒工作责任追究的形式。《禁毒工作责任制》第十八条规定,禁毒工作责任主要采用以下方式进行追究: (1)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2)约谈; (3)取消评先授奖资格; (4)不得提拔和交流重用; (5)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其三,关于禁毒工作责任追究的适用。根据《禁毒工作责任制》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在三种情形下适用“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约谈有关责任人”: 首先是各地履行禁毒工作职责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党委、政府、禁毒委员会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约谈有关责任人”,这五种情形是: (1)应对本地突出毒品问题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 (2)禁毒工作综合考评不达标或者排名靠后的; (3)未能建立与本地毒情相适应的禁毒机构、队伍的; (4)未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或者挪用、截留、克扣禁毒经费的; (5)未完成重大禁毒任务部署和禁毒工作主要目标的。
其次是各部门履行禁毒工作职责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级党委、政府、禁毒委员会应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约谈有关责任人”: (1)未将禁毒工作列入本单位、本系统整体工作规划,制定工作方案的; (2)未明确负责禁毒工作的部门和人员,落实专项经费的; (3)未按要求完成禁毒工作任务的; (4)主管禁毒工作领域发生重大问题,对禁毒工作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禁毒工作责任制》第二十条)。
再次是被列为重点通报和重点整治的地区,应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约谈该地区禁毒工作有关责任人”(《禁毒工作责任制》第二十一条规定,对种毒、制毒、贩毒、吸毒以及制毒物品流失、娱乐服务场所等问题严重地(市、州、盟)和县(市、区、旗),视毒情严重程度分别列为重点通报地区、重点整治地区)。
根据《禁毒工作责任制》第二十三条,被列为重点整治的地区,除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约谈该地区禁毒工作有关责任人”外,还包括应采取以下责任追究措施: (1)取消参加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等全国性及地区性评比的资格; (2)禁毒工作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原则上不得评先授奖、提拔和交流重用; (3)在被列为重点整治的地区以前,已经在该地区担任相应职务两年以上(含两年)的禁毒工作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因不重视禁毒工作、履职不力导致毒情严重的,应视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政纪处分。同时第二十四条规定,被列为重点整治的地区,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而导致不能按期完成整治目标任务的,应延长重点整治期限,并视情给予禁毒工作责任人、主要责任人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政纪处分。对属于上述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在延长重点整治期限内仍未完成整治目标任务的,应给予禁毒工作责任人、主要责任人降级、撤职处分。
《禁毒工作责任制》第二十七条规定: 各地禁毒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情况应及时上报上级禁毒委员会。
《禁毒工作责任制》第二十六条规定,违反本责任制规定,同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7. 国家禁毒委员会督导检查工作
为认真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加强对各地禁毒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推动禁毒人民战争向纵深发展,国家禁毒委员会根据《禁毒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禁毒工作责任制》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全国禁毒工作考评办法》和禁毒工作实际,制定了国家禁毒委员会督导检查制度(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10月24日印发)。
(1) 关于督导检查形式
成立三十一个督导检查工作组,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禁毒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每组负责督导检查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督导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基层走访调研等形式开展,对因督导检查不负责任引发问题的要承担相应责任;各督导检查组由国家禁毒委员会委员带队,相关成员单位及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派员参加;督导检查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于十月至十二月期间集中组织开展,每次督导检查时间不少于五天。
(2) 关于督导检查内容
督导检查内容主要为各地禁毒委员会和成员单位禁毒工作开展情况,包括: ①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②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委员会重点工作部署情况; ③贯彻执行《禁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④宣传教育、执法打击、禁吸戒毒、禁毒管理、国际合作等各项禁毒业务工作情况; ⑤禁毒重点整治工作情况; ⑥加强禁毒工作保障情况; ⑦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情况; ⑧其他需要督导的有关工作情况。
督导检查结束后,各督导检查组应当认真总结督导检查情况,并于十个工作日内向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督导检查报告。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形成督导检查总体报告,提交国家禁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相关情况通报各地,并作为全国禁毒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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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国务院强制戒毒条倒》等法律法规为主要研究对象,系统地、有针对性地讨论了中国禁毒立法、禁毒执法中的基本问题。读者通过阅读该书,可对中国的禁毒工作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和把握。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推动禁毒工作开展,我国先后颁布、公布了大量的禁毒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毒品犯罪的会谈纪要、意见、司法解释以及我国参加、缔结的禁毒国际条约,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禁毒法体系。与此同时,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这部法典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禁毒法如同其他部门法一样,在部门法体系中找到了自身的坐标并确立了其应有的地位。现在,理论界对禁毒法的研究不断走向科学,实务界对禁毒法的正确适用也日趋成熟。
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高等法学教育方阵中却缺乏一部具有较高水平的《禁毒法》统编教材,以致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了高等院校禁毒法教育的全面展开、科研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以及专门人才的培养。有鉴于此,我们决定组织在禁毒法研究领域有建树的专家、学者着手撰写《禁毒法》统编教材,以弥补上述工作的不足,为中国的禁毒事业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本书共分十二章,力图全面、系统和深入地阐述我国禁毒法的基本概念、基本规定、基本原理;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禁毒立法的历史演变及特点;阐述禁毒工作的方针、工作运行机制;阐述禁毒工作中的专门机构、社会组织;阐述禁毒宣传与教育;阐述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措施;阐述吸毒违法行为的现状、特点及管控;阐述社区戒毒、自愿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四种戒毒措施的主要内容及其衔接;阐述毒品犯罪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的适用问题;阐述禁毒国际合作;等等。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基于树立禁毒世界眼光的深刻观念,本书也对欧美主要国家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禁毒立法做了较全面的介绍。本书紧扣禁毒法写作,既以禁毒法典规定的体系结构为红线展开,又照顾到法典以外的禁毒法体系;既注意吸收禁毒法理论研究成果,又突出禁毒法的应用品质。同时,本书收集的国外研究资料大多数是手的。这些构成了本教材的写作特点。
本教材由黄开诚、李德任主编,姜祖祯任副主编。本教材写作大纲由黄开诚先拟出,交由集体讨论、修改、确定后,在各撰稿人之间进行分工并写出初稿,经主编李德、副主编姜祖祯初审,后由主编黄开诚进行统稿、定稿。
各撰稿人写作分工如下:
黄开诚: 前言、章、第二章第三节、第十一章
李德: 第二章节、第二节,第十二章
祝卫莉: 第三章、第四章
唐伟: 第五章
张小华: 第六章
朱晓莉: 第七章
马岩: 第八章
姜祖祯: 第九章
张理恒: 第十章
本教材在立项、编写过程中,得到了清华大学出版社的领导、编辑和其他同志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编者2018年9月9日
网站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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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评价
- 网友 宫***凡: ( 2025-01-01 03:04:23 )
一般般,只能说收费的比免费的强不少。
- 网友 訾***雰: ( 2025-01-06 15:18:14 )
下载速度很快,我选择的是epub格式
- 网友 谭***然: ( 2025-01-14 18:07:48 )
如果不要钱就好了
- 网友 利***巧: ( 2025-01-11 22:21:37 )
差评。这个是收费的
- 网友 权***波: ( 2024-12-27 22:34:56 )
收费就是好,还可以多种搜索,实在不行直接留言,24小时没发到你邮箱自动退款的!
- 网友 家***丝: ( 2024-12-31 16:27:03 )
好6666666
- 网友 堵***格: ( 2025-01-06 20:52:06 )
OK,还可以
- 网友 权***颜: ( 2024-12-27 09:26:53 )
下载地址、格式选择、下载方式都还挺多的
- 网友 师***怡: ( 2024-12-28 12:01:47 )
说的好不如用的好,真心很好。越来越完美
- 网友 陈***秋: ( 2025-01-08 04:04:58 )
不错,图文清晰,无错版,可以入手。
- 网友 寇***音: ( 2024-12-30 14:36:18 )
好,真的挺使用的!
- 网友 步***青: ( 2025-01-04 14:12:38 )
。。。。。好
- 网友 宫***玉: ( 2024-12-22 17:45:16 )
我说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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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真实打分
故事情节:4分
人物塑造:6分
主题深度:8分
文字风格:6分
语言运用:6分
文笔流畅:7分
思想传递:7分
知识深度:8分
知识广度:4分
实用性:9分
章节划分:3分
结构布局:8分
新颖与独特:5分
情感共鸣:9分
引人入胜:9分
现实相关:8分
沉浸感:9分
事实准确性:4分
文化贡献: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