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海书舟 -纪检监察工作法律法规一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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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法律法规一本通书籍详细信息

  • ISBN:9787521635997
  • 作者:暂无作者
  • 出版社:暂无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23-09
  • 页数:暂无页数
  • 价格:41.90
  • 纸张:胶版纸
  • 装帧:平装-胶订
  • 开本:32开
  • 语言:未知
  • 丛书:暂无丛书
  • TAG: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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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语:

系统全面、精准有效、锁线装订


内容简介:

本书第一部分是程序法,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部分是实体法,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第三部分是刑事法规,在刑法条文中重点收录监察机关管辖的101个罪名。第四部分是相关重要刑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及司法解释性文件。全书对于实践中的重点、难点以编者注形式提示读者。


书籍目录:

程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2018年3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2021年9月20日)

实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2020年6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节录)

(2018年12月29日)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2007年4月22日)

关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2013年5月25日)

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2008年5月9日)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节录)

(2014年4月25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2012年8月22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

(2017年6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节录)

(2008年10月28日)

刑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节录)

(2018年10月26日)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节录)

(2019年12月30日)

关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8年11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2020年12月26日)

第一编总则

第二编分则

Ⅰ 贪污贿赂犯罪

【贪污罪】

【挪用公款罪】

【受贿罪】

【单位受贿罪】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行贿罪】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对单位行贿罪】

【介绍贿赂罪】

【单位行贿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隐瞒境外存款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

【私分罚没财物罪】

【职务侵占罪】(公职人员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实施的)

【挪用资金罪】(公职人员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实施的)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公职人员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实施的)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职人员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实施的)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公职人员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实施的)

Ⅱ 滥用职权犯罪

【滥用职权罪】 (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共同管辖罪名)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报复陷害罪】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挪用特定款物罪】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非法拘禁罪】(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共同管辖罪名)

【虐待被监管人罪】(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共同管辖罪名)

【非法搜查罪】(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共同管辖罪名)

Ⅲ 玩忽职守犯罪

【玩忽职守罪】 (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共同管辖罪名)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环境监管失职罪】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商检失职罪】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Ⅳ 徇私舞弊犯罪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枉法仲裁罪】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商检徇私舞弊罪】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放纵走私罪】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Ⅴ 公职人员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

犯罪

……

相关重要刑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及司法解释性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

(2002年4月28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

(2002年12月28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关于挪用资金罪有关问题的答复

(2004年9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998年4月29日)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节录)

(2001年1月21日)

……


作者介绍:

本书编写组成员为曾具有纪检监察工作经验的一线人员。


出版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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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内容:

编辑推荐

【系统全面】收录最新的监察工作相关法规,涵盖《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关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刑法条文中重点收录监察机关管辖的101个罪名。此外,兼顾收录工作中会涉及的“洗钱罪”等常见的23个罪名。全书以大量编者注的形式提示读者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

【精准有效】本书删繁就简,仅收录日常工作中运用较为广泛的重点法规,文本准确。

【锁线装订】书中留有空白处,便于读者记录“学习小记”。本书采用锁线装订,可平摊翻阅,倾力打造一本一线办案人员案头常备且便于随身携带的工具书。


书摘插图

第三十九条【立案条件、程序及公开】  经过初步核实,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监察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批准立案后,应当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调查方案,决定需要采取的调查措施。

立案调查决定应当向被调查人宣布,并通报相关组织。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应当通知被调查人家属,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编者注:1.本条为监察立案决定的依据条款,监察机关办理司法机关移送的政务案件,如果没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监察机关可以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法给予政务处分,不再履行立案手续;办理行政机关移送的政务案件,监察机关应办理立案手续,对行政机关认定的违法事实进行核实后予以处理。2.对于公职人员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又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案件,由监察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协商解决管辖问题,一般应当由监察机关为主调查,其他机关予以配合。3.对于几个监察机关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监察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监察机关管辖。省级以下监察机关之间对案件管辖有争议的,应当报上级监察机关解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察机关可以在职责范围内并案调查:(1)一人犯数罪的;(2)共同犯罪的;(3)共同犯罪的公职人员还实施其他犯罪的;(4)多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事实的。4.公职人员有违法行为,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被调查的公职人员在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期间,不得交流、出境、辞去公职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监察机关应当在立案决定书中写明上述要求,并告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

……

 

【受贿罪】

※相关刑法条文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三款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编者注: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二款  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编者注: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行为),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九十九条第四款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编者注:即有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以及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规定的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事立案标准

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受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2)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3)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4)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5)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多次索贿的;

(7)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8)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3.受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刑法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具有前述第2点中8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受贿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6.受贿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具有前述第2点中8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7.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

符合前述规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符合可以判处死刑规定情形的,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2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指导性案例

2011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一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指导案例3号·潘玉梅、陈宁受贿案)

案例适用要点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与请托人以“合办”公司的名义获取“利润”,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经营管理的,以受贿论处。

2.国家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已实际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谋取到利益,不影响受贿的认定。

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等物品的,以受贿论处,受贿数额按照交易时当地市场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计算。

4.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财物后,因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


前言

随着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的纵深推进,各种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新法规的制定或修订不断提升了反腐败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广大一线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守正创新、与时俱进,严格按照新的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统筹运用好党纪国法“两把尺子”。“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和熟练运用相关法律法规,需要一本兼具专业性和实效性的工具书。为此,我们在前版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按照简便实用的原则对本书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优化体系,本书体系以监察法规为主,在附录部分兼顾收录相关纪检工作规定。二是系统集成,收录最新的监察工作有关法规,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关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刑法条文中重点收录监察机关管辖的101个罪名;此外,考虑到监察机关办案实践中会涉及移送公安机关管辖的罪名,为了方便查阅,兼顾收录了工作中会涉及的“洗钱罪”等常见的23个罪名。三是精准有效,本书在修订中删繁就简,仅收录了日常工作中运用较为广泛的重点法规,倾力打造一本一线办案人员案头常备且便于随身携带的工具书。



书籍真实打分

  • 故事情节:7分

  • 人物塑造:6分

  • 主题深度: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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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语言运用:6分

  • 文笔流畅: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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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识深度: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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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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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评价

  • 网友 林***艳: ( 2025-01-16 04:23:42 )

    很好,能找到很多平常找不到的书。

  • 网友 冷***洁: ( 2024-12-29 11:0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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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错,图文清晰,无错版,可以入手。

  • 网友 瞿***香: ( 2025-01-13 13:09:24 )

    非常好就是加载有点儿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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